消息

写文章

首页 ›中医名词›T ›太医院院判

太医院院判

详细内容

太医院院判为元、明、清三代官名。明、清两代,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(相当于院长)。元至治二年(公元1322年)始设院判一职。共二人,官阶正五品。位在院使、同知、佥院、同佥之下。明、清时期,院判职在院使之下,两代均设二人,正六品。院判的职责是协助院使掌管医疗事务。

🌿 抓药药 · 超级特惠 更多 >
特惠加载中…
课程
更多 >
电子书
更多 >
最新资源
更多 >
疾病导航
更多 >

🌿 抓药药 · 在线抓方

AI 拍照识方 · 道地药材直邮 · 一键抓药到家

立即抓方

忘记密码

我已阅读并同意《服务协议》和《隐私政策》

没有账号?立即注册

注册账号

我已阅读并同意《服务协议》和《隐私政策》

已有账号?立即登录

请扫码完成支付

支付成功,请刷新页面

支付方式

微信支付

支付宝支付